人文学院关于申报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25-12-02浏览次数:10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教学科研整体实力,推动标志性成果的突破与发展,根据《湖州学院人文学院标志性成果培育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类型与名额

1.国家基金培育项目3项

要求各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新闻传播学学科)至少申报1项,由系主任负责组织推荐。

2.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项

要求各系(文学系、外语系)至少申报1项,由各系主任负责组织推荐。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具备扎实的科研能力或教学研究基础,有健全的研究团队;

2.国家基金培育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国家级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3.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前期教研基础和成果积累。

三、申报程序

1.请各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系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2.申请人按照上一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或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格式填写申报

3.各系汇总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学院教学科研办;

4.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5.通过评审的项目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与学院签订《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合同书》。

四、经费支持与考核激励

1.国家基金培育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

2.通过年度考核的项目负责人,年终考核可直接评定为院级优秀;

3.项目取得预期成果的,将按《湖州学院人文学院教学科研管理与激励办法》给予足额奖励。

五、材料提交与截止时间

请各系于1225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研办公室各联系人处

六、联系方式

国家基金培育项目:            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联系人:王瑜                   联系人:刘晓秋
联系电话:2322548              联系电话:2322548

请各位老师积极参与,踊跃申报,共同推动我院教学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湖州学院人文学院
2025121

 

 

附件1.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