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师院求真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和各项外设奖学金出资方的资助意愿,经研究决定,决定开展人文学院2020年陆增镛卓越(综合)奖学金、陆增镛卓越(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2017级、2018级、2019级(含艺术)全体学生。
二、评比条件
1.陆增镛卓越(含综合、单项)奖学金
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卓越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附件1)。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2020年各项外设奖学金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陆增镛卓越(综合)奖学金求真名额为1人:人文可推荐1人至求真评选,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最终由求真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获奖学生。
2.陆增镛卓越(单项)奖学金求真名额为2人:人文可推荐1人至求真评选,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最终由求真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获奖学生。
3.陆增镛卓越(含综合、单项)奖学金,每班每项奖学金最多可推荐1名(特别优秀可放宽到2名)至人文学院评选。
四、工作要求
学院成立以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外设奖学金评审组。各班要建立起以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外设奖学金评审小组。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比工作。
五、时间流程
1、申报
凡符合陆增镛卓越(综合)奖学金、陆增镛卓越(单项)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同学均有权申报。申报者根据《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卓越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申报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报班级外设奖学金评审小组。在规定期限不申报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评审
班级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和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班内公示1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外设奖学金评审组。
3、公示
学院评审组对推荐对象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讨论,通过后将确定的陆增镛卓越(综合)奖学金、陆增镛卓越(单项)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定。
六、其他说明
1、评比过程中,19级大类分流班级的学生一律在原班级进行评比;转专业的学生一律在原专业进行评比。
2、陆增镛卓越(综合)奖学金、陆增镛卓越(单项)奖学金额严格按照相关比例执行。
3、评奖评优申请表会放入学生个人档案,请各位申请的的同学认真填写,确保各项信息无误,内容详实。
4、对已获外设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和证书,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外设类奖学金与国家类奖学金不可兼评;外设类奖学金和学院类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可以兼评,荣誉兼得,奖金就高;在可以兼评的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受奖金就高限制。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卓越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外设类奖学金信息统计表》
附件3:《陆增镛卓越(综合)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陆增镛卓越(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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