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以及《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人文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如处分、旷课、寝室违纪等;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且学年课程无不及格;
5.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无不合格且三个优秀及以上。
三、名额分配
人文学院总共45个名额。
四、奖励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备注:
1.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能兼评;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院类奖学金可以兼评,荣誉、奖金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外设类奖学金不可兼评。
五、评选及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与11月4日前交至明知楼301翁老师处。
3.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表格和规定的内容、要求填写。不符合规范的,将退回重新报送。
4.初选名单由学工办审核后报人文学院评审组集体研究审议,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后将评审结果上报求真学院。
附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模板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