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人文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申报基本条件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湖师求真发〔2017〕24号)。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体测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名额分配
2020年,省教育厅下达求真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预计为7名,为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和择优推荐的原则,人文学院按要求推荐2人,最终由专家评审出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并要申报的同学加入QQ群:870498742,有相关问题可以群内咨询。
(二)申报的同学需要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如下:
①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附件2:《参加国奖评审学生信息汇总表》(一份);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renwenxuexi@163.com,邮件名:班级姓名+国奖材料(如:20172531张某+国奖材料)。
纸质版①②交到明知楼301学工办王老师处审核。
所有材料需要在9月26日下午16点前报送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本院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后,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核。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4日